政策法规

重磅!天津"十五五"规划出炉,事关你的工资、养老金和社保

2026/7/24 17:52:52 浏览数:36

近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印发。其中明确: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巩固,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构筑高品质生活坚实保障。天津人的社保、工资、养老金都有变化:


  •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

  • 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持续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薪酬分配指导服务力度。

  • 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津贴补贴、人员福利等各项制度,完善绩效工资制度。

  •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

  • 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各项工资政策,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与公务员联动调整机制,逐步实现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健全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更多向低收入群体倾斜,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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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五五”规划

部分内容

主要目标

——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结构更加优化,人岗匹配更加高效,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城镇就业规模稳定,失业水平有效控制,劳动参与率基本稳定。“十五五”时期,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保持相当规模。

——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巩固,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更加便捷、智慧、高效,基金安全监管更加规范有力。“十五五”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2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1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0万人。

——高素质人才队伍更加壮大。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加快推进,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明显增强,“海河工匠”建设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大国工匠加速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力量持续壮大,支持全面创新的人才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引领驱动作用进一步凸显。“十五五”末,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收入达到1200亿元。

——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落实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要求,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更加健全,企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完善,低工资职工群体待遇不断提高。促进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稳步扩大,“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

——劳动领域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超龄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劳动关系治理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和基层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十五五”期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

——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提高。人社公共服务更加均衡优质,社会保障卡基本实现居民全覆盖,“掌上办、自助办、无感办”全面普及,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十五五”末,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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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机制

  •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深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求。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过渡期结束后待遇平稳衔接。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机制,进一步优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优化就业、社保等方面年龄限制政策。以制度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为发展方向,落实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政策。

  •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持续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健全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期限调整机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跟踪企业岗位变化,研判企业增员、减员趋势,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推广“数字社保”,持续优化经办流程,用好待遇申领和转移接续全国性平台,全方位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管理水平。持续做好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密切监测失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加强监督检查、形势研判和工作指导,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加大基金支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重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

  •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推进劳动能力鉴定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工伤预防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推动工伤康复提质增效。稳妥推进工伤保险政策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衔接,制定出台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水平。稳妥实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扩大保障覆盖范围,提升职业伤害保障服务质效。健全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提升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强化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与保险药品追溯码全流程管理,推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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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持续完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健全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合理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深入实施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积极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

  • 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持续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薪酬分配指导服务力度。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重点产业集群薪酬信息,探索缩短工资信息发布频次。完善劳动者工资增长机制,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工资合理增长。

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强化全覆盖、穿透式监管。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各类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初次分配机制,落实国有企业重大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政策,加强核心关键人才薪酬激励,促进国有企业薪酬分配更加规范有序。持续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探索建设国有企业薪酬监管信息系统。

  • 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津贴补贴、人员福利等各项制度,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管理规范有效、保障激励兼顾的薪酬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各项工资政策,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与公务员联动调整机制,逐步实现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 适当提高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健全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更多向低收入群体倾斜,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 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精准实施增收政策,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中等收入群体扩大规模。聚焦新兴重点领域以及新业态、新职业技能需求,引导企业职工、农民工、农村劳动力、灵活就业人员等劳动者通过职业培训、技能竞赛等多渠道多方式提升技能,推动薪酬和技能“双提升”。

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将职业技能水平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建立基于岗位价值、技能水平、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体系。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多措并举促进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合法经营、稳定增收。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规范聘用合同管理,全面建立实施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政策法规,做好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指导事业单位明确岗位职责任务,按照聘用合同约定,加强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通过离岗创办企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开展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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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滨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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