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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规范城市更新工作

2026/4/8 17:53:18 浏览数:101

本报讯 浙江省宁波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宁波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条例》与《浙江省城镇社区更新条例》有效衔接界定城市更新活动空间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内",并明确了七大城市更新活动——居住产业类设施类保护传承类公共空间类区域综合类以及其他经认定的更新活动。覆盖老旧小区等多元场景,为全域、全类型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指引。

在更新模式上,《条例》明确城市更新应当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遵循规划引领民生优先绿色生态传承文化的原则,注重"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为主,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可持续更新模式。同时还规定应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和新工艺新材料研制开发利用。

针对宁波作为制造业大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实际《条例》专门设立"低效产业用地更新""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两个章节,前者聚焦产业提质增效,鼓励"工业上楼"和同一地块内功能混合利用,并对符合条件的低效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利用自有土地提高容积率不增收土地价款等作出规定,为盘活存量产业空间注动能。后者则强调历史文化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规定了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前置评估等流程和制度,鼓励原住居民以房屋资金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保护和开发利用,确保在城市更新中留住城市记忆

据介绍,《条例》的制定对规范城市更新活动,优化城市结构,提开城市品质,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有着重要意义。

(倪哲)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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