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暗访抽查情况曝光(第二批),海南发布!
2026/5/9 18:26:26 浏览数:72
来源:海南省住建厅
存在问题1:4#楼施工升降机右笼上限位人为失效,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八条第(四)款,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问题2:1#楼落地式外脚手架、电梯井内脚手架与结构间隙大于150mm,竖向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九条第(四)款,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问题3:施工现场电梯井防护缺失,井口及井道未封闭,存在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安全隐患。 存在问题4:施工现场外脚手架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多处缺失,未按规范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架体抗倾覆能力不足。存在架体倾覆安全隐患。 存在问题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未明确汽车吊行走路线,未校核其运行路线及作业位置承载能力,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五条第(一)款,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问题2:2#楼电缆线随意拖地敷设,未穿管防护,且与脚手架钢管直接接触,未采取绝缘隔离保护措施,易造成线路破损漏电,存在触电安全隐患。 存在问题3:2#楼主体结构工程临边防护设施缺失,未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等防护措施,临边作业无有效安全防护,存在人员高处坠落安全隐患。 存在问题1:卸料平台、电梯井内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米)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四)款,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问题2:1#塔吊附着使用非标准附墙架,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四)款,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存在问题3:施工现场安全通道、临时宿舍设置在塔吊作业覆盖范围内,未按规范要求搭设双层硬质防护棚,存在物体打击安全风险。2026年海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暗访抽查情况曝光(第二批)
项目一:澄迈县某项目



项目二:澄迈县某项目:




项目三:定安县某项目:



项目四:屯昌县某项目:



来源:建设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