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设立债务管理司!领导班子公布!
2025/11/6 18:08:50 浏览数:119

债务管理司的主要职责有: 拟订并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 拟订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编制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 承担政府内债发行、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 承担政府外债管理工作,拟订基本管理制度。 加强政府债务监测监管,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债务管理司设六个处: 综合处、中央债务处、地方债务一处、地方债务二处、发行兑付处、监测管理处 此前,财政部政府债务管理职能较为分散,主要由预算司的政府债务管理处和其他部门共同承担。专家认为,此次“由处升司”,不仅解决了多头管理的问题,也对提升债务管理效能、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具有深远意义。 据悉,在10月18日财政部举行的2025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预算司一级巡视员、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李大伟表示,财政部将继续提前下达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近期的增量政策明确,中央财政从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5000亿元下达地方,其中2000亿元专门用于支持部分省份投资建设,3000亿元用于化债等。 2025年,我国新增地方债券共计5.2万亿元,包括新增地方一般债券8000亿元,新增地方专项债券4.4万亿元。从实际发行来看,根据财政部及公开发债数据,今年前10个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合计约91062亿元,同比增长约23%。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约4.7万亿元,同比增长约2%;再融资债券发行4.4万亿元,同比增长约58%。 债务管理司的诞生,恰处于地方化债进入关键期。 专家认为,当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长效机制仍在构建过程中,地方债务尤其是隐性债务风险化解仍要继续发力和优化政策。 一揽子化债举措加速落地。财政部提前下达部分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靠前使用化债额度,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对于新增隐性债务,官方的态度是坚决遏制,并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正是债务管理司的重要职责之一。 财政部一直强调要“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债务管理司正是这一思路的执行者,既要通过严格监管守住风险底线,当好“风险守门人”,又要让每一笔债务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服务于高质量发展。 这个新机构的背后,是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双重考量,最终是要让经济发展和债务管理实现良性循环。

来源:建筑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