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之窗

滨海新区住房建设委关于责令天津博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业限期改正的公告

2026/8/11 18:49:06 浏览数:103

各有关企业: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委对相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开展资质核查,并向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因天津博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业(详见附件)无法取得联系,现公告责令相关企业于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报送至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A座406室(滨海新区大连道1087)。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相关资质在市住建委官网被标注“资质异常”,并同步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整改期结束后,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将函告资质许可部门依法撤回相应资质许可。在整改期间因承揽新业务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企业名单


2026年8月10日


来源:区住建委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