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6/10/19 19:18:29 浏览数:78
新区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要求,强化对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增强检测机构自律意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按照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委于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30日,开展了对注册在滨海新区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等法规规章和相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我委共检查了28家检测机构其中20家为两个及以上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8家仅含地基基础专项的检测机构。本次检查的检测项目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地基基础共9个检测机构资质范围内项目。本次检查共组织业内专家57人次,通过从检测机构检测台账中抽查其委托合同及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数据溯源,重点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检测行为、滨海新区质量检测监管平台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
经查,各检测机构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检测工作,检测行为基本规范,检测人员、设施环境、设备配置基本符合要求。但部分检测机构在落实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基本条件、人员管理和检测设备、检测行为方面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一是关键人员未及时变更、视频监控设施数量不足、检测环境不满足标准要求、检测设备配置不齐、未进行设备软件定期核查或核查不规范、设备管理和使用记录不规范、设备的期间核查不完善;二是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未落实检测过程中影像资料留存管理制度、样品管理不规范、档案管理混乱;三是在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方面存在委托单信息不全、原始记录信息不全、检测报告中检测方案不具体、信息不全、检测结论不严谨等;四是在检测行为方面存在视频影像记录不完整、照片无检测时间和关键检测条件;五是在使用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方面存在6家检测机构未建立和使用平台。
二、现场考核情况
本次现场考核共计20家检测机构,考核情况为:20家检测机构全部参加了“标准试验机测力仪”和“钢筋保护层厚度和间距测定仪”的设备验证,验证结果均符合要求;其中15家检测机构参加水泥氯离子盲样测试,结果均为满意;4家检测机构分别参加了“钢筋重量偏差”、“电线导体电阻”、“水泥标准稠度”留样再测,均符合要求。
三、整改情况
本次检查共出具整改通知单28份,整改问题196项。各检测机构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项在限期7个自然日内均已整改完毕并提交了纸质整改报告。经专家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对首次整改仍有问题的检测机构再次提出整改意见,限期3个自然日内继续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整改报告。截止到2026年8月24日,28家检测机构均已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
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进一步树牢质量安全责任意识,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落实质量检测主体责任。区住房建设委将结合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对检测机构的抽检检查,严厉打击未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检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规范有序。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
来源:区住建委